俗话说得好:“大丈夫当扫天下,而始于扫足下。”对于国家7月1日正式实施《劳工合同法》修正案以来规定的新政策如:
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专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近十年的上海泰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深入理解和研究,积极践行知法、守法、普法的职业操守,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一如既往地坚持“合法、合规、合理”的用工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HRO)服务。
除拥有强大的专家团队支持外,一向致力于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的上海泰才,在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上更是以身作则,通过实行内部精细化管理,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质量。上海泰才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始终将客户及员工满意度放在重要位置,并以此作为服务企业客户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上海泰才也希望能够通过对自身的规范,来规范人力资源外包行业,为企业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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