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才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400-052-5278
你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追踪

热点追踪

【泰才普法】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双休日加班费 文章:上海遨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4-10


   去年7月,李某到某学校从事校车驾驶工作,双方订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某每天的工作任务是接送教职工从学校本部前往新校区,一天一趟,每天早上8点出车,11点30分左右完成接送任务,每周工作6天。8月,某向学校提出辞职,并要求学校支付工作期间的双休日加班费。仲裁委审理后,驳回了某的仲裁请求。

    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间,超出法定的一周总工作时间一般应认定为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在每周24小时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双休日的问题,也不存在支付双休日上班的加班费问题。

关于泰才      全国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      商业流程外包      招聘流程外包      联系我们

员工服务热线:400-052-5278

客户服务热线:400-052-5278

客服质量监督邮箱:jh-ren@acsg.com.cn

总部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泾路4333号罗森宝商墅158号

电话(Tel): 021-56870800

传真(Fax): 021-58303196

Copyright @www.acs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沪ICP备13013454号-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