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才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400-052-5278
你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劳动关系早咖啡——“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和时间 文章:上海遨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10-23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而不是实发工资,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泰才      全国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      商业流程外包      招聘流程外包      联系我们

员工服务热线:400-052-5278

客户服务热线:400-052-5278

客服质量监督邮箱:jh-ren@acsg.com.cn

总部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泾路4333号罗森宝商墅158号

电话(Tel): 021-56870800

传真(Fax): 021-58303196

Copyright @www.acs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沪ICP备13013454号-1
在线客服